一、2022年消博會免稅政策
(一)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消博會展期內銷售的規定上限以內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銷售上限按附件規定執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和汽車。
(二)對展期內銷售的超出附件規定數量或金額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后又不退運出境的展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照章征稅。
(三)參展企業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展品清單,由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或其指定單位向海口海關統一報送。
(四)計劃免稅留購或正常征稅留購的,要提前與主場運輸服務商聯系,確定展品是否符合免稅政策規定和一般貿易清關條件要求方可完成清關、留購。
(五)需免稅留購的展品,在展會結束后,經海關核查方可放行,具體流程可與主場運輸服務商溝通。
(六)免稅政策清單

二、境外展品進口參加消博會所需文件
1.海運提單正本一份
2.電放海運提單副本一份
3.空運提單副本一份
4.熏蒸證明或非木質包裝證明正本一份
5.消博會進境物資清單一份
6.裝箱單
7.其他通關所需材料(視產品種類特性單獨確定)
8.展位確認書(由各館館長提供)
三、主場運輸服務商聯系方式
具體進口報關流程及相關事宜可與主場運輸服務商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