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對外發布《海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探索熱帶島嶼特色的低碳綠色發展新路,包括到2030年,海南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新能源汽車占比超過45%。
《方案》明確海南實現碳達峰分階段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與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碳排放強度得到合理控制,為實現碳達峰目標打牢基礎。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繼續下降。 到2030年,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構建,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能源島建設不斷深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不斷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提高至54%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方案》指出,海南建設安全高效清潔能源島,大力發展風、光、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積極有序發展核電,2025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分別達到55%和75%。 《方案》提到,海南將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船應用,加快推進社會運營交通領域清潔能源化,以輕型物流配送、城市環衛、租賃車、網約車等領域為重點,推動新能源車替代,鼓勵私人用車新能源化。海南將促進旅游交通低碳發展,在萬寧、瓊海、陵水、文昌等市縣,開展氫燃料汽車應用示范試點。 在交通領域,《方案》提出海南構建低碳化海島交通系統,建設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交通樞紐、公交場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區域的充電樁與充電站。分階段分領域逐步推進全省各類汽車清潔能源化,建設世界新能源汽車體驗中心。到2025年,公共服務領域和社會運營領域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比例達100%。到2030年,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務領域、社會運營領域車輛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私人用車領域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占比達100%。 海南將深化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探索開展減排項目及配額互認。發揮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前沿優勢,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清潔能源等方面加強與國際交流合作。強化與其他自貿港在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投資與貿易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探索共建自貿港綠色發展聯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