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辦法》出臺,從規劃、用地標準、市場配置、存量土地和監管等多個方面提出相關規定,提高用地效率,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該辦法中提到,海南將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整合相關空間數據,實現土地管理全流程數字化管理和國土空間智慧治理;完善“土地超市”制度,構建規范高效的土地市場服務監管體系;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評估預警和監管,實施規劃和用地全過程管理。
在產業供地方面,對同一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項目實施產業鏈供地,將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兩宗或兩宗以上多種用途地塊(不含住宅用地)一并出讓,整體供應,提高產業鏈項目供地效率。在符合安全生產等前提下,全省新供應的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原則上不低于40%。鼓勵“工業上樓”,鼓勵產業園區集中建設多層標準廠房。除機械、裝備制造及資源加工等產業有特殊要求之外,標準廠房一般要求兩層以上,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5。
在存量土地盤活上,海南將對批而未供土地、閑置土地進行處置和盤活;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堅持“保留、改造、拆除”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對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低效用地依法進行再開發。此外,海南統籌開展農村地區建設用地整理和土地復墾,鼓勵開發利用農村“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