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2025年前實行“一負三正”“零關稅”清單,其中包括對海南自貿港進口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實行正面清單管理。
自2021年1月29日首單“零關稅”帆船落地以來,享受“零關稅”進口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已涵蓋多功能乘用車、多用途貨車、滑翔機、直升機、貨運飛機、游艇、帆船、集裝箱船、甲板貨船、散貨船、成品油船等多類交通工具。
海南自貿港“零關稅”三張清單持續擴容增效,自政策實施以來,截至2023年4月底,海口海關累計監管“零關稅”進口貨值約163.56億元人民幣。
01 政策背景 2020年6月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其中提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分步驟實施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 在2025年前實行部分進口商品零關稅政策,實行“一負三正”“零關稅”清單,即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外,對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島內進口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企業生產原輔料和島內居民消費進境商品“零關稅”實行正面清單管理。 對實行“零關稅”清單管理的貨物及物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020年12月25日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游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由貿易港為主營運基地),進口用于交通運輸、旅游業的船舶、航空器、車輛等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02 政策解讀 ☆ 適用條件 海南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有相應的適用條件,包括適用時間、適用主體、適用客體、適用行業和使用用途。 ☆ 政策優勢 從進口環節稅稅率來說,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游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由貿易港為主營運基地),進口用于交通運輸、旅游業的船舶、航空器、車輛等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海南自貿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 進口稅率對比表見以下二維碼: 就船舶進口后的登記辦證流程而言,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聯辦”創建跨部門聯合審批工作機制,大度提升境外船舶移籍注冊的便利性、時效性。 03 申辦流程 企業申請適用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和游艇的流程如下: (一)企業主體資格申報 企業“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前,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海南特色應用-零關稅區”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功能模塊申報主體資格認定。經審核符合享惠主體資格的企業名單,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通過系統平臺推送至海口海關、海南省稅務局。企(事)業單位可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查詢審核結果。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 企業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登陸后,從“海南特色應用-零關稅專區-交通工具及游艇”菜單進入“企業主體申報”。 網址: http://www.singlewindow.hn.cn/hnsw-portal/index# ◆ 選擇申報行業類型、填寫企業基本信息,選項前帶*為必填項。 ◆ 上傳營業執照,附件上傳支持?jpg、png、doc、docx、pdf?格式。(其中航空運營人還應提供民航業有關經營許可證件。) ◆ 填寫完畢后,閱讀并勾選單位承諾,點擊確定后申報。 (二)海關注冊登記 首次申報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的企業,應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平臺完成海關企業注冊登記,并登陸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完善企業賬戶信息。 企業辦理海關注冊登記的幾種方式: ◆ 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企業管理和稽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 ◆ 卡介質(電子口岸IC卡)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業務應用——“標準版應用”——點擊企業資質——海關企業通用資質——企業備案——備案申請。具體流程可參考文件《“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海關企業資質備案相關操作流程)》(見二維碼)。 ◆ 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可以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通過“多證合一”渠道同步申請報關單位備案,無需再向海關提交備案申請。 ◆ 前往企業所在地海關業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現場辦理。 (三)企業賬戶信息完善 島內企業在首次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征免性質492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494 零關稅交通工具游艇繳納進口環節稅)前登錄“海南零關稅進口設備、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平臺建立賬戶信息。未建立企業賬戶信息的,首次申報進口設備、交通工具,“單一窗口”系統將予以退單。大體步驟如下表: (四)進口通關 企業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通關手續。對涉及進口許可證件管理的,應提前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等進口監管證件。 (五)交通工具及游艇登記注冊 企業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后,應依照現行有關規定到省交通運輸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公安廳、海南海事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核發所有權證書時,將標記“零關稅”標識,并按照政策規定和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注明監管要求。 旅游文體企業進口“零關稅”滑翔機及懸掛滑翔機、汽球、飛艇及其他無動力航空器、娛樂或運動用的充氣快艇、劃艇及輕舟、帆船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旅游文體主管部門報備。可在海南政務服務網——“零關稅”進口旅游文體類交通工具備案辦理。 ◆ 營運車輛——注冊登記及備案許可 ◆ 船舶、游艇——登記辦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船舶(含游艇)在海南水域航行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檢驗證書或者國家認可的其他適航性證明文件,主要包括適航證書、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三證。 ◆ 航空器——登記辦證 航空器的登記辦理分8個程序,每個程序都有適用情形、申請主體和專門的辦理機構。 04 實例參考 2020年12月25日,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落地。海南海豐航運有限公司即有進口“零關稅”集裝箱船舶意向。馬村港海關了解到該公司的意向后,迅速組織工作專班,提前介入對接企業需求,建立工作專項微信群,溝通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船舶輸入地海關等相關部門單位,精準服務提供通關辦理事項、工作流程及監管證件方面專業指導,及時解決通關疑難,助推“零關稅”集裝箱船舶順利通關。2021年5月11日,由海南海豐航運有限公司進口的集裝箱船舶“海豐海口”輪在海口海關所屬馬村港海關順利通關放行,船舶價值6500萬元,減免稅款約1500萬元,這是海南自貿港首艘“零關稅”進口集裝箱船舶。 適用主體及行業:海南海豐航運有限公司作為注冊在海南的有限責任公司,從事交通運輸業,滿足海南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的適用主體及行業條件。 適用時間、客體及使用用途:海南海豐航運有限公司于2021年申請進口的“海豐海口”輪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單》內,且用于企業營運自用,經營海南自由貿易港始發或經停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國內外航線,滿足海南“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的適用時間和客體、使用用途條件。 05 政策索引 中共中央 國務院《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2020年6月1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54號) 海關總署關于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瓊府〔2020〕60號)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進口企業資格認定有關事宜的公告》(2021年2月8日)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海南省商務廳 海南省公安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營運車輛進口及登記指引的公告》(2021年4月12日)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明確“零關稅”進口船舶及游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21年7月23日)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營運車輛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瓊交規字〔2021〕272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的通知(發改地區規〔2021〕12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