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方便市場主體“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海南省商務廳組織編撰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醫師執業政策助力醫療健康產業發展》,從政策背景、政策優勢、政策解讀三個方面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醫師執業相關政策進行梳理及解讀,以期為相關市場主體提供明確的政策使用指引。
目錄
一、政策背景
二、政策優勢
三、政策解讀
(一)外籍工作人員類型
1. 外國高端人才(A類)
2. 外國專業人才(B類)
3. 其他外國人員(C類)
(二)外籍醫師來瓊執業條件
1. 外籍醫師主體資格條件
2. 醫療機構主體資格條件
3. 業務范圍
(三)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
(四)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1. 申請90日(含)以內工作許可
2. 申請90日以上工作許可
3. 許可變更
4. 許可延期
5. 許可注銷
(五)工作簽證與居留證
1. 工作簽證
2. 居留證
(六)技能認定
1. 申請認定
2. 執業規則
3. 信用檔案
4. 注銷認定
附件一:政策索引
附件二: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
(一) 《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A類)》
(二) 《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B類)》
(三) 《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C類)》
附件三:相關部門和窗口的聯系地址和電話
一、政策背景
為了大力吸引醫療健康相關的外國人才來海南執業,切實維護外國人及其聘用單位的合法權益,不斷加強外籍醫師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管理,助力海南醫療健康產業發展。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政府印發了《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瓊府辦〔2019〕37號),明確了外國人來瓊工作的相關規定。2021年4月25日,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醫師技能認定實施細則(試行)》(下稱“外籍醫師技能認定細則”),對外籍醫師在海南執業的申報及管理進行特殊規定。
二、政策優勢
相較于全國適用的外籍醫師來華執業的規定,即《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海南外籍醫師執業相關規定不僅在申報審批流程上予以了優化。同時,還放寬了外籍醫師執業的有效期,即按照《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籍醫師來華執業注冊的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期限,而按照海南外籍醫師執業規定,來海南執業的外籍醫師技能認定的有效期為三年。也就是說,海南的醫療機構擬聘用外籍執業醫師,或外籍執業醫師擬選擇海南進行執業,符合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按照海南外籍醫師執業相關規定辦理,辦理有效期為三年執業許可后在海南執業;也可選擇按照《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辦理注冊期不超過一年的來華短期行醫許可后在海南執業。
三、政策解讀
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內的醫療機構擬聘請或邀請外籍醫師來海南執業,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擬聘請或邀請的外籍醫師所屬的外籍工作人員的類型,辦理來瓊執業相關手續:
(一)外籍工作人員類型
海南對來瓊工作的外籍人員實行分類服務和管理,分為外國高端人才(A類)、外國專業人才(B類)和其他外國人員(C類)三類。擬來瓊執業的外籍醫師符合上述規定的,可相應適用相關規定,并享受相關便利。
1. 外國高端人才(A類)
外國高端人才(A類)是指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所急需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家、專門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國人。針對該類外國人才實行“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的服務,且不受年齡限制。主要包括:
(1) 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外國高端人才(A類)標準的。
(2) 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等有關規定的。
(3) 平均工資收入不低于海南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4倍的外國人才。
符合海南外國高端人才(A類)規定的人才可申請《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具體申請事項見下表:
2. 外國專業人才(B類)
指屬于海南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所急需,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專業資格證書的外國人才。外國專業人才(B類)年齡不受限制。主要包括:
(1) 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外國專業人才(B類)標準的。
(2) 在國內或國(境)外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獲得學士(含)以上學位,在海南工作或創新創業的外國應屆畢業生。
(3) 外國語言教學人員,從事其母語國母語教學,并取得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具有1年以上語言教育工作經歷。其中,取得教育類、語言類或師范類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或取得所在國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國際語言教學證書的,可免除工作經歷要求。
(4) 平均工資不低于本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收入3倍的外國人才。
3. 其他外國人員(C類)
是指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所需,滿足勞動力市場需求的各類技能實用型人員。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二)外籍醫師來瓊執業條件
外籍醫師來瓊執業應同時滿足以下前提條件:
1. 外籍醫師主體資格條件
(1)該外籍醫師為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要求,并已取得外國合法行醫資格的人員;
(2)應年滿18周歲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境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
(3)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人員;
(4)法律法規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醫療機構主體資格條件
(1)該醫療機構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內的醫療機構,即獲得海南自貿港衛生健康部門審批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
(2)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
(3)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
(4)支付所聘用外國人的工資、薪金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需經過批準。
3. 業務范圍
外籍醫師來海南執業可從事的業務范圍為公共衛生、臨床診治業務活動。
(三)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
中國境內的企業可為擬邀請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申請《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該外國專家可持函件申請簽證入境。
海南的醫療機構在正式聘用外籍醫師前,因業務需要擬邀請該外籍醫師來瓊進行短期業務交流的,而該外籍醫師又屬于外國高端人才(A類),可按照以上流程辦理《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后辦理簽證入境。對于不屬于外國高端人才(A類)的外籍醫師,可由邀請單位按照以下規定,申請90日以內(含90日)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后辦理簽證入境。
(四)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海南的醫療機構擬引進外籍醫師來瓊執業,需由用人單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按規定為該外籍醫師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并負責在該外籍醫師入境后辦理相應的許可延期、變更、注銷手續。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分為90日以內(含90日)和90日以上兩種。申請90日以內(含90日)工作許可的,再審查通過獲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即可;申請90日以上工作許可的,還需在獲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并入境后,申領《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辦理流程如下圖所示:
1. 申請90日(含)以內工作許可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機構通過線上方式提交申請并上傳電子材料。受理機構通過線上進行材料齊備性審查后進行受理。審查機構通過線上審查的方式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在線生成《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申請90日以內工作許可的外籍醫師,獲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即可申請辦理居留證。
2. 申請90日以上工作許可
90日以上的工作許可分為“境外申請”和“境內申請”兩種申請方式?!熬惩馍暾垺笔侵赣萌藛挝辉跀M聘用的外籍醫師入境前,首次為其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境內申請”是指外籍醫師入境后,因工作變動或其他情況需要,重新申請90日以上工作許可。
(1)境外申請
需要申請90日以上工作許可的外籍醫師,在獲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并入境后,須申領《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2)境內申請
3. 許可變更
來瓊執業外籍醫師的個人信息(姓名、護照號、職務、類別)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申請工作許可的變更。
4. 許可延期
用人單位擬在原崗位(職業)上繼續聘用該外籍醫師的,可以辦理工作許可的延期。
5. 許可注銷
用人單位為聘用的外籍醫師申請完工作許可后,發生了注銷相關事由的,可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注銷。
(五)工作簽證與居留證
1. 工作簽證
獲得前項材料的《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后,持該通知和相關材料到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請相應的簽證。外籍醫師來瓊執業申請的主要是Z、F、R字三種簽證。
2. 居留證
外籍工作人員持簽證入境后,應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六)技能認定
外籍醫師在海南執業實行“技能認定制”。外籍醫師在完成上述外國人來華工作簽證后,應當向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申請技能認定資格,經認定后才可在海南開展醫師執業工作。來瓊執業的外籍醫師可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醫師技能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申請有效期為3年的《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也可以繼續依據《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辦理不超過1年的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注冊,獲得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
1. 申請認定
2. 執業規則
(1)該外籍醫師如使用外文書寫醫療文書的,其所在醫療機構應當將外文醫療文書翻譯成符合規范的中文醫療文書,將外文醫療文書及中文醫療文書作為病歷資料一并保存歸檔。
(2)外籍醫師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應當遵守中國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診療、護理規范等規章制度,尊重中國的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確保服務質量,維護公共利益。發生醫療糾紛的,應當按照我國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3. 信用檔案
邀請或聘用醫療機構應建立外籍醫師專業服務信用檔案。信用檔案,包括外籍持證人員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及不良行為等內容。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和行政處罰等情況應作為外籍持證人員的不良行為記入其專業服務信用檔案。
邀請或聘用醫療機構應于每年年底向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報送本單位聘用的外籍醫師專業服務信用情況。
4. 注銷認定
外籍醫師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認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醫療機構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報告認定主管部門,或認定主管部門發現的,認定主管部門應當注銷認定,收回《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
(1)醫療機構和外籍醫師解除聘用關系或邀請事項完全終止的(變更用人單位的注銷原證后重新申請認定);
(2)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執業的;
(3)其工作簽證到期的;
(4)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未按執業領域及臨床診治權限執業的;
(6)出借、出租、抵押、轉讓、涂改《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的;
(7)受刑事處罰的;
(8)被公安機關取消在華居留資格的;
(9)其他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業務的;
(10)外國行醫執照或行醫權被取消的。
因第(5)項至第(9)項原因注銷認定的,不得再次申請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
注釋
●文中的“海南”指“海南自由貿易港”;
●“海南的醫療機構”指“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內的醫療機構”。
●本文為海南關于外籍醫師來瓊執業所涉的法律法規,以及海南的特殊政策及制定背景的系統化梳理所進行的解讀。
附件一:政策索引
●《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瓊府辦〔2019〕37號)
●《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A類)》
●《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B類)》
●《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C類)》
●《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瓊府〔2020〕44號)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醫師技能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瓊衛醫〔2021〕5號)
●《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瓊人才局通〔2020〕30號)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編號:D 50001)
●《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建設方案》(瓊人才通〔2020〕15號)和《關于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瓊人才通〔2020〕5號)
●《海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外國人管理辦法(試行)》
●《海南省事業單位實行協議工資制、年薪制、項目工資分配管理辦法(試行)》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瓊發〔2018〕8號)
附件二:海南省外國人
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
(一)《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A類)》
(二)《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B類)》
(三)《海南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C類)》
附件三:相關部門和窗口
的聯系地址和電話
(一)海南省外國專家局及依法授權的市級政府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
1.海南省外國專家局:國興大道 9 號省政務服務中心 2 樓 2-24 審批后臺,聯系電話:0898-65326830;
2.海口市外國專家局:長濱路海口行政辦公區 6 棟 4004 室,聯系電話:0898-68720177;
3.三亞市外國專家局:三亞市文明路 145 號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11 樓,聯系電話:0898-88263681;
4.儋州市外國專家局:儋州市那大鎮中興大街市直機關辦公大樓 1 樓 0120室,聯系電話:0898-23322109。
(二)海南省辦理居留許可相關部門的具體地址和咨詢電話
注:???、三亞、儋州、洋浦、瓊海、文昌、澄邁的外國人向停(居)留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其他市縣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1.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谑忻捞m區五指山南路3號1樓公安出入境窗口。電話:0898-65312031。
2. ??谑泄簿殖鋈刖侈k證大廳:海口市秀英區長濱東三街2號。電話:0898-31652098。
3. 三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外國人辦證大廳:三亞市吉陽區海潤路誠越新能源汽車產業園1號館。電話0898-88869902。
4. 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安行政審批專區出入境窗口:儋州市迎賓大道怡心花園商鋪D18棟。電話:0898-23398933。
5. 洋浦經濟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洋浦經濟開發區鹽田路8號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電話:0898-28810986。
6. 瓊海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公安分中心一樓外國人簽證窗口:瓊海市嘉積鎮富海路36號。電話:0898-62896315。
7. 文昌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文昌市文城鎮文東路123號。電話:0898-63235606。
8. 澄邁縣政府政務服務公安分中心出入境窗口:澄邁縣金江鎮金馬四橫東路9號二樓。電話:0898-67070026。
9. 綜合業務咨詢和政策解釋部門:海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電話:0898-68580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