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我省制造業創新發展動能,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建設,加快落實有關要求,根據《海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8月4日發出通知,組織開展海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目標任務、組織定位、領域范圍、培育建設等要求,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現代產業體系發展需要,聚焦石化新材料、現代生物醫藥、航天產業、清潔能源產業(風電)、節能環保產業、高端食品加工產業,兼顧其他產業領域,積極組織優勢龍頭企業及單位牽頭申報。
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自愿選擇、自主結合,發揮各自優勢,整合相關資源,打造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深度融合的制造業創新生態體系。
申報材料需在“海易兌”系統中填報并提交,所有提交材料均須蓋公章,可掃描轉換成PDF格式上傳,相關表格樣式在“海易兌”系統均有模板下載。
創新中心培育認定工作采取“揭榜掛帥制”,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程序開展。
符合建設條件的牽頭單位根據時間安排,于2023年9月8日前在(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海易兌”系統海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端口按要求填寫表單,上傳材料,逾期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
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在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海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匯總表及正式推薦函至省工信廳。
省工信廳會同相關部門核查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組織開展評審,并進行現場核查,擬定創新中心的籌建名單。審核結果將在省工信廳門戶網站和“海易兌”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省工信廳予以正式發文公布,列入籌建名單的創新中心進入培育期。經過1-2年培育建設,并通過審核后,正式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原標題:海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開始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