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4年本)》的正式公布,經營主體應該如何申報享受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15%稅率優惠政策?在3月13日舉辦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4年本)》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裴榮進行了說明。

《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4年本)》新聞發布會現場。記者 陳衛東 攝
裴榮表示,享受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15%稅率優惠政策,采取的是“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可以通過網上電子稅務局申報模塊,自行申報填寫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即可享受優惠政策。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企業申報實質性運營自評承諾表的通告》的規定,享惠企業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需要對實質性運營進行承諾,可在網上電子稅務局填寫《實質性運營自評承諾表》,與納稅申報表一并提交。
裴榮稱,為全力確保自貿港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直達快享,省稅務部門正持續執行三方面措施:
一是多措并舉廣泛宣傳。融合運用線上線下渠道,綜合采取“云課堂”、在線答疑、編發指引等有效方式,做好面上宣傳、線上輔導和點上答疑工作。
二是持續優化個性服務。稅務部門將依托高素質、專業化的服務團隊,為納稅人提供高效率、個性化、精準化的咨詢服務。針對執行過程中難以準確判斷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于鼓勵類產業目錄等問題,省稅務局將及時向省發展改革委反饋,共同研究解決政策落地過程中的痛點堵點。
三是持續做好跟蹤問效。深入自貿港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開展調研走訪,加強自貿港稅收優惠政策效應分析,持續開展政策合理性和可持續性評估,為不斷優化鼓勵類產業目錄提供有力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