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聯合海南省科學技術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海南省商務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5月23日上午,《關于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海口舉行。記者 李昊 攝
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蒙巍表示,為深入貫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方案》精神和落實“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戰略部署,針對我省企業建設高水平的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較少、企業研發水平不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政府政策引導較弱等問題,需要綜合運用財稅政策,大力支持企業牽頭和參與建設高水平的企業研究中心,提升企業設立研究機構比例,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高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制定《關于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圍繞引導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究機構,提出了綜合性政策措施。力爭建設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90家,共性技術創新平臺實現對我省重點產業全覆蓋,規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和具有研發活動比率達75%左右,規上工業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達60億元,3年內努力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占比增長50%,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占比達50%的“雙50%”發展目標。
新聞發布會 | 圍繞2026年實現國有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100%全覆蓋和經費投入10個億的目標 海南重點從四個方面入手
《若干措施》按科技創新鏈條分類支持企業建設研究機構,從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共性技術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創新鏈條方面,提出了支持企業建設研究機構財政政策支持。結合海南自貿港創新主體特點,提出了大力引進境外企業、引導國有企業建設研究機構的專項措施,力爭3年內國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100%全覆蓋,國有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達10億元,健全境外企業開放創新政策措施。在科研項目、社會資本投入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支持措施,結合2026年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占比達50%目標要求,提出省級重點研發專項支持企業項目的資金占比達50%,強化政府投資基金、上市融資、科技金融對企業設立研究機構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