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專場在海口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若干措施》已于2024年12月11日起印發實施,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若干措施》提出28條改革措施,主要圍繞全面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作用、全方位加強科技企業引育、深化企業科技創新管理改革、支持企業聚合高質量創新要素、優化企業科技創新生態、健全符合創新規律的監管制度、強化企業科技創新組織領導等七大方面謀篇布局。
政策亮點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健全以企業為主導的科研組織模式,完善以企業為核心的服務保障機制,為企業成長量身定制“科技樹”,全面落實各項支持政策,從項目、平臺、人才、資金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為引導企業加強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在原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強化對企業科技創新的支持保障。比如,推行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對規上企業自主立項科研項目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對企業年度新增科研項目經費3000萬元以上的,最高給予500萬元經費支持;將每家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的年度累計額從5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
此外,為進一步提高對科技創新企業的風險分擔和補償力度,《若干措施》在原有業務模式基礎上,將“瓊科貸”風險補償金支持范圍由1700余家,擴大至國家和省部委認定的2400余家各類科技型企業;同時進一步提高貸款金額,將單筆貸款金額上限由原來的10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進一步提升財政支持政策效能。
省工信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若干措施》出臺為契機,堅持企業梯度培育,加大對創新型企業的金融支持,強化企業服務幫扶力度;堅持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融合,鼓勵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的研發應用;堅持培育打造高能級平臺,激發企業創新動力,強化創新供給和應用場景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