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關于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為做好海南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試點工作,便利試點企業辦理相關業務。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海南省關于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瓊金監函〔2020〕186號)有關規定,在海南省設立的、僅涉及在境外募集資金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我省對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備案不做強制性要求。銀行可支持該類企業進行跨境資金結算等業務,并做好后續資金監管。
二、其他要求按照現行制度保持不變。
特此通知。
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