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海南省重點研發專項項目和經費管理,確保海南省重點研發專項政策的延續性,海南省科學技術廳、海南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布通知,重新印發《海南省重點研發專項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2025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辦法》明確,研發專項包括省重點研發項目、省柔性引才創新平臺科研項目、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項目等。省重點研發項目以產業和技術需求為導向,通過公開征集、定向征集、揭榜掛帥、聯合征集、應急攻關等多種方式,建立穩定支持與競爭性相結合的項目生成機制。省重點研發項目申報實行常年申報和集中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單位可通過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填報。
經費支持方面,省重點研發項目采取分檔支持的方式,單個項目財政支持額度為30—500萬元。省柔性引才創新平臺科研項目和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項目按其項目管理辦法執行。具體支持方式根據項目類型和特點,在編制項目申報指南時予以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