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關運作后,企業如何高效享受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紅利?海口海關日前發布公告,細化明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免關稅貨物稅收征管暫行辦法》有關要求,規范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免關稅貨物稅收征管業務,推出享惠企業進口加工增值內銷一站式服務新“攻略”。
企業首次申請適用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的,應當向海南省商務廳指定單位提出申請,經市縣初核并報海南省商務廳會同海南省內相關單位審核同意后,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以下簡稱海南“單一窗口”)向海關進行備案,經海口海關評估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在海關智慧監管平臺建立企業專用賬冊(以下稱為備案企業)。
在加工增值率核算管理上,海口海關明確,備案企業申請適用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的,應當在制成品自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內地前,通過海南“單一窗口”向海關辦理加工增值申報手續。加工增值達到或超過30%的,海關系統自動生成內銷免征進口關稅確認編號(以下簡稱確認碼)并通過海南“單一窗口”推送至備案企業。
此外,備案企業使用保稅進口料件進行加工制造,其加工增值低于30%,且已按照公告相關規定聯合備案適用累計計算增值的,上游備案企業可通過海南“單一窗口”申請內銷免征進口關稅累計編號(以下簡稱累計碼),以賬冊結轉方式將累計碼流轉至下游備案企業。下游備案企業核算加工增值率時,可使用累計碼內所含進口料件、境內采購料件價格信息。
公告強調,使用的進口料件以外幣計價的,備案企業應按照加工制成品內銷向海關辦理進口申報納稅手續之日適用的計征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價格后,申報核算加工增值率。因辦理申報納稅手續之日不同,計征匯率發生變化的,需重新核算加工增值率。對料件分批進口,且不能確定一一對應批次的,備案企業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確定內銷保稅貨物計稅價格辦法》有關規定確定進口料件計稅價格。
針對進口料件以及內銷制成品申報管理,海口海關還針對不同情況推出了企業報關單填制要求的一站式“攻略”。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適用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的保稅貨物內銷時,按貨物實際報驗狀態申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備案企業使用保稅貨物開展加工并申請適用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的,保稅貨物進口及其加工制成品自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內地;備案企業使用“零關稅”貨物開展加工,并申請適用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的,“零關稅”貨物的加工制成品自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