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將于2021年8月16日開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的申請材料,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6日17:30,有意向的企業可按期申報。
據悉,《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今年4月出臺,符合條件的新設基金管理企業和存續基金管理企業均可申請試點資格。QDLP具有“門檻低”“投向廣”“無限制”“更靈活”等特點,是海南自貿港重要的、全新的跨境投資路徑之一。
據了解,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已經完成首批試點的審核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會同各相關單位,對各企業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及聯席評審,并報請海南省政府閱示,最終形成《海南省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首批試點名單》,于8月6日對外公布。
第二批試點申請受理將于8月16日開始,各申請企業可按照《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的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貿金融發展處。
以下是通知全文。
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受理第二批QDLP試點申請材料的通知
各企業:
我局將于2021年8月16日開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的申請材料,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6日17:30,請有意愿申請海南省第二批QDLP試點資格的企業于截止時間前將申請材料遞交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貿金融發展處,地址: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大樓9樓907辦公室,聯系人:李康 聯系電話:0898-65329280。
請各企業按照《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的要求準備申請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建議各申請企業額外準備一份介紹材料,介紹擬設立的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執行事務合伙人中任一主體或上述任一主體的關聯實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內外監管機構頒發的金融牌照的持有情況、在權威榜單中的排名情況、資金管理規模、在其他試點城市開展QDLP業務情況、在非金融行業(如芯片制造、生物醫藥、智能機器人等)排名情況等(可參考附表),與申請材料一并提交。

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來源: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投資海口微信公眾號

